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巢湖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 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指在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事故类别包括: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碎裂崩块、碰伤等伤害,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覆等;3机具伤害,包括绞、碾、碰、割、戳等;4起重伤害,包括起重设备或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5触电,包括雷电伤害;6高空坠落,包括从脚手架、屋顶上坠落以及从平地坠入地坑等;7火灾;8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