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员工各类专业技能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明确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标准和流程,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特制订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第二章 证书类别第三条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包括:工程师职称、经济师职称、会计师职称。职称分为三个级别,即助理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第四条 职业资格包括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一)执业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暖通工程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二)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1.建筑行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包括: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操作员、土建施工员、电气施工员、水暖施工员、土建施工预算员、安装施工预算员、测量员、检试验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