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8 年第二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编号:2018-012二一八年五月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文件- 2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 号)、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 号)、 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 (绍市财外20161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 (绍市财外20182 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
2、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8 年第二期公款存放招标。二、招标项目内容1、第一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 ,存放金额 1000万元; 2、第二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 ,存放金额 1000万元;3、第三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 ,存放金额 1000万元;4、第四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 ,存放金额 1000万元;- 4 -5、第五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 ,存放金额 1000万元;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
3、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 B 级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五)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
4、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5 -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 2018 年 5 月 21 至 2018 年 6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招标办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投标文件材料。五、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材料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5、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6 月 4 日 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4 日 15:00 时。2、开标地点: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会议室。八、
6、相关费用1、中标银行应承担本次招标的专家评审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6 -九、招标公告发布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绍兴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十、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 诸先生地址: 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招标办联系电话: 88228840传真:十二、监督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蒋杨英 联系电话: 852096052018 年 5 月 18 日- 7 -第
7、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本期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二、关于招标文件的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三、投标
8、文件要求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编排:(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声明函- 8 -(6)单位简介(7)其他资料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的审查和现场核实要求。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欺诈和严重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3、投标人应准备 1 份投标文件正本、4 份投标文件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同副本必须保持一致。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
9、装订成册,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凡有涂改之处,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封套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联系地址,注明“在开标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于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书
10、应按以上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四、开标与评标- 9 -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出席。2、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3、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
11、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4.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4.2 未按规定格式盖章、填写、装填,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未及时出示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的原始文件。4.5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6 与其他投标人的数据、技术方案雷同。4.7 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5、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修改内容、质量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由记录员作好记录。- 10
12、 -6、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招标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8、招标人和招标评审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五、授予合同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评审委员会的授标建议,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同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向中标人出具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