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外运首先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2004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郑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合城管201059号)文件郑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外出营运管理办法。保证按照市建委建管局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5日内向郑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处置手续。签订由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的保证书,并由建设单位上报市建委建管局。同时,保证书将作为企业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的必备材料。保证书包含了办理车辆通行证、做好外运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安装使用车辆冲刷装置、上报清运协议、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出厂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出场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出场运输车辆进行清刷、实行现场旁站监理、对外运车辆和司机管理、向社会公示扬尘举报电话等。配置符合规定的挖掘机、推土机、冲洗机等运输车辆设备及相应的驾驶人员和专用停车场,运输车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营运证件,建筑垃圾运输证应当随车携带。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具体措施如下: 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并对围档进行美化。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