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建设厅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建设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行业等方面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正宁县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行业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县城建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发改局、财政局、安监局、经贸局、交通局、卫生局、电力局、通信企业、乡企局、保险公司、广电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四条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建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人秘股、城建股、村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