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功能 一、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运作逻辑 政府在突发共事件治理中发挥功能的逻辑进路是: 1国家目的论 在洛克的.契约理论中,国家即政府权力的性质“不是,并且也不能是专断的”,人民交给国家的权力也只能是“自然法所给予他的那种保护自己和其余人类的权力”。国家存在的目的只能是公共福祉。费希特认为,.的目的是保障自由,改善人类。他还认为,.和国家不是一回事儿,国家不是目的本身,而纯粹是手段。洪堡也认为,国家本身不是目的,国家的基本任务是保障人的自由。在他看来,人在国家里处于中心的位置。而利益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耶林认为,国家也是人们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的产物,国家是“满足个人需要的组织”。国家从属于.,国家是随着.产生、存在而产生和存在的,国家必须为.的利益服务。他甚至预言,国家将来要融于.之中。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