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9月18日市委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确保我市年度空气质量退出后20位,在推进年度攻坚方案的基础上,围绕二氧化氮、PM2.5、PM10等指标,针对移动源、燃煤源、工业源、扬尘源等治理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工作 (一)重点抓好移动源管理,确保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不高于37微克/立方米 1.市区柴油渣土车2021年10月底前退出渣土清运市场;燃气渣土车充分利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出台技术规范和方案,列出计划,明确时间表,加快推进更换新能源工作。 责任领导:陈宏伟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2021年10月1日起,重点区域1公里范围内全部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国三柴油环卫车辆、未升级改造的国四柴油环卫车辆2021年10底前全部调整至四环以外使用,年底前国三柴油环卫车辆淘汰完毕,其余柴油环卫车辆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加快推进更换新能源工作。新购置环卫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车辆,优先在市场化作业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