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管及各部门职责一、董事长职责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理董事会权限内的事务,重要问题应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2、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计划和投资方案。3、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并决定其薪酬事项。4、制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的方案。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拟订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合并、分立、解散方案,提出公司的破产申请。6、指导本公司重大业务活动,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签署本公司的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7、负责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及方案的讨论、研究。8、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必须符合本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9、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董事长助理负责。二、总经理职责1、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执行公司章程,对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