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与英国公司法的区别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英国人最具天才的发明之一”。正是有限责任公司“使得企业主们能够大胆开发具有一定风险的产品,使得投资方能够放心的注入投资,金融家也能放手支持投资者”。在英国,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企业存在多种不同的组织形式:股票上市交易的大型股份有限公司,大型的家族企业,小型的私人企业,非营利性组织,慈善团体等等。至2001年底,英国共有登记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12,800家,有限责任公司1,442,300 家。原因是 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问题上,英国公司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英国的公司法中,不要求公司成立时具备最低本额。创办企业的门槛低了,这给了很多有想法但无法提供资金的人自己创业的机会。英国立法轻视公司资本的理论依据是:1 要求公司具备基本资本或此项资本过高,就会违背营业自由原则的实现;2 公司开始营业时未必需要较数量的注册资本;3 公司是投资者选择的利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