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公务员制度概述(一)公务员法立法历程、立法宗旨和时代意义1、立法历程1987年学的十三大宣布,我国要建立和执行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于当年8月14日公布,当年10月1日施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在我国开始实行。1993年12月,八届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公务员法列入立法规划,以中央文件下发,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并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的颁布,为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确立了法律保障,必将大大推进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2、立法宗旨及立法目的公务员立法宗旨可以概括和表述为以下四个方面:(1)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目的是使公务员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加强对公务员的合法监督,国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依据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确监督管理规范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