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一、 索赔分类按照索赔的目的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费用索赔的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费、保险费、利润及管理费等。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工期索赔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二、 索赔的依据索赔要有依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可能成立。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2. 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4. 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管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 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