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六要素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仗要确保打得赢,制定完备的预案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职责。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增强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然而,不少单位在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时假定对象为整个单位,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且预案中的灭火、疏散程序和措施概念含糊不清、条理混乱,一旦发生火灾,预案很可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必须明确六点: 一、部位清楚,情况明白。假设的事故地点应该是具体的部位,这样才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这些部位一般是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或人员伤亡多、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如配电房化工库(车间)、监控室、大型机房、人员聚集场所等。假设部位的基本情况和火灾危险性以及火灾特点、火势蔓延方向等要交待清楚。基本情况是指该部位设备、物品名称、数量、价值、使用功能、灭火设施种类等情况;火灾危险性是指假设部位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发生火灾后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