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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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行政许可操作规范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二)适用范围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用 的公告 (2015 年第 199 号)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启用,适用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的经营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2、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三、实施权限和主体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2 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四、行政许可条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

3、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

4、全所需的温 3 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五、实施对象及范围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等。六、申请材

5、料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一)变更的情形:1.经营者名称;2.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 4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4.住所;5.经营场所的地址门牌号改变但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6.主体业态;7.经营项目;8.外设仓库地址(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二)申请材料根据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

6、列申请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包括:地址迁移、地址名称)、经营场所的地址门牌号改变但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核准证明。4.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还应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 22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桂食药监办 20157 号)规定的其他材料。 5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7、(三)网上提交方式申请人可以先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填报平台” 进行网上填 报,符合要求后,再按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以便各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能快速协同办理。( 平 台 网 址 : http:/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一)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10 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办理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6 详见广西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名录

8、(点击链接或登陆如下网址)。http:/ 1。十三、申请书格式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 7 附件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工作流程图申办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核查 ,提出拟办意见(限 10 个工作日,现场核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限 5 个工作日)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办人补正的全部材料 ,出具收到材料凭证(限 5 个工作日)审批,作出予以许可决定(限 5 个工作日)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和再次现场审查期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不符合规定,但可以整

9、改的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符合规定,不听证不符合规定,无法整改的审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限 5 个工作日)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制作决定文件、制证(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限 5 个工作日内提出,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向社会公告。(限 25 个工作日内,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组织听证(限 20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整改后,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符合许可条件的 申请听证材料审查(限 5 个工作日)符合规定,不需现场核查 不符合规定,不需现场核查

10、需现场核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限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不申请听证 8 附件 2NO: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书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敬 告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5填写申请

11、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9 填报说明1.申请人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3.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 ,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6.变更的适用范围: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场所的地址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 、外设仓库地址等发生变化。7.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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