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南沙区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工程标段二:广州南沙万环西路等道路桥梁及设施养护维修服务工程(2013-2016 年)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三 年 八 月2目 录目 录 .2第一章 投标须知.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6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4(一)总则.14(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6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9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9
2、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2(一)总则.32(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35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35第三章 合同条款.4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48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5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76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88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89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90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90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
3、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 2.2.1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区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工程标段二:广州南沙万环西路等道路桥梁及设施养护维修服务工程(2013-2016 年)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4 2.2.3 建设规模 维修服务费用约 2525 万元。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日常养护维修实行总价包干合同形式
4、,指定维修实行细目综合单价合同形式。6 2.2.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阶段养护水平达良以上;综合设施完好率水平 95以上。7 2.5.1 招标范围包括日常维修及指定维修,日常维修指承包商为达到合同规定的养护质量水平所进行的日常性养护维修及小修。指定维修指招标人指令或授权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实施的对养护对象较大缺损的修补和完善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8 2.5.2 工期要求 2013 年 10 月 15 日计划开工,维护服务期:3 年(2013 年-2016 年)。 9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
5、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12 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4 16.1 投标担保1 收取方式:方式二:由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30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
6、招标文件 16.1 款。15 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 5.1 踏勘现场时间: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17 8.1 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7 日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
7、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两册合编成一本。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文件分正副本密封包封为 1 包(正本内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式 2 套) 。20 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2013 年 9 月 23 日 10 时 0 分。截止时间:2013 年 9 月 23 日 11 时 0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二 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 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 起始时间:2013 年 9 月 23 日 11 时 0
8、分。截止时间:2013 年 9 月 23 日 12 时0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二 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 24.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2013 年 9 月 24 日 14 时 0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一 室。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4 30.1 履约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文规定25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5250000.00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243512.35 元,
9、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15684.00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5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7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 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
10、算。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 8 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30 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31 11.6关于不平衡报价的调整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投标资料有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可以预算为基础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条
11、件下对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6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7.4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
12、律效力。条款号:7.7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现文:投标人应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条款号:11.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13、核合格证(B 类) ;(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7)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现文: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拟委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7(5)技术负责人为具有
14、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7)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8)投标人承诺须在南沙有固定办公场所、材料堆放场所、人员和机械,固定办公场所面积要求 300 平方米及以上,材料堆放场所占地 200 平方米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名市政公用专业工程师、一名桥梁或结构工程师、一名机械工程师、一名质量安全工程师、一名项目计划、合同、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工程师或者经济师) ,技术工人 15 名(具有与本工程维修相应工种的养护维修操作上岗证) ;机
15、械要求轻型或重型光轮震动压路机 2 台、载重质量 8t 或以上的自卸车 2 台、道路综合养护车 2 台、自行式铣刨机 2 台、巡视管理车 3 台。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9)投标人承诺必须在当地(南沙区)招收不少于占本项目总人数的 80%的当地居民作为本项目的维养工人,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使之达到上岗要求。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承诺书需投标单位盖章,并且法人代表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的承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要求并满足招标工程的实质性要求。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 (3) (4.1) (4.2) (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16、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条款号:11.3.1 投标函部分: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第四章);现文:(5)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第四章);条款号:11.3.1 投标函部分: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17、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现文:(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条款号:11.3.1 投标函部分: 修改类型:删除8原文:(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且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单独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条款号:11.3.1(9
18、)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 。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现文: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
19、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条款号:11.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现文:投标人应使用 Microsoft Excel 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条款号:11.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
20、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内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现文:投标人不能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使用只读光盘 CD-R 光盘 2 份,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条款号:11.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现文: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投标资料有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发包人可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以预算为基础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条件下对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9条款号:11.7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现文:除 11.2 资格审查文件的(2) (3) (4.1) (4.2) (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的格式递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条款号:
22、11.8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的要求编制。如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的,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文: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的要求编制。如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的,所引起不良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条款号:12.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现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
23、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现文: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服
24、务项目任务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仅通过调整单价分析内的工机料含量来调整综合单价。条款号:13.5.3、13.5.4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0条款号:16投标担保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6投标担保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
25、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 收取和退还工作。16.2 投标人可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也可在单个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16.3 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额度:(1)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八十万元;(2)二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六十万元;(3)三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四十万元。16.4 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交易中心将出具收讫证明。投标人凭收讫证明可参加交存期内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各项工程的投标。16.5 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6、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6 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16.7“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8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16.9 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7 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16.10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16.10.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10.2 中标人未
27、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16.10.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现文:16投标担保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16.2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4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5 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16.6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