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都亭一小校园安防设施使用与监控岗位管理制度 根据政府和公安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为了确保我校安防设施的完好运行,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及早发现并处置校园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学校安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二、学校技防设施由周边红外线报警装置、多防区监控摄像器材等构成,相关技防器材终端设备安置于校门卫室内。三、学校应设置安防设施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安防设备。安防设备由学校专职保安人员统一使用,定时开启、关闭报警系统,并做好每天的使用情况登记。四、新入校的保安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五、保安人员要24小时严密监视各防区,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应及时前往巡查处理并备案,事件严重可直接拨打110 报案;保安人员每隔两小时巡查校园各防区一次并做好记录,要求准确及时、内容清楚、无遗漏、无差错。 六、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知学校保卫科长(或安全工作负责人)并作记录。七、值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