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他行政权力)实施清单标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巴马瑶族自治县档案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巴马瑶族自治县档案局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310 办理时间 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8:00(夏);14:30-17:30(冬)咨询电话 0778621291611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86215974 2 12 设定依据1.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199
2、9 年 3 月 2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7 年 5 月 31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2007 年 5 月 31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届第 93 号公布,自 2007 年 8 月1 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基本建 设项目、科学技 术 研究、技术改造以及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鉴定或者验收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对档案进行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建 设项目的档案,由同 级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家档案局、国家 发展和
3、改革委 员会联合印发,档发 20062 号,2006 年 6 月 14 日起实施。 )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 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 项目,不得 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组织项目档案的 验收, 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4、(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 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13 实施对象 本市范围内的县级层面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设区市、县(区)四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1.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各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以及重要 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鉴定或者 验收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验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建 设项目的档案,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2.重大建设项
5、目档案验收办法第六条: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 级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16 行使内容 属地管理原则,县级负责本级层 面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 验收。17 通办范围 无。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作日。 3 承诺办结时限 6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布实行的重大建设项 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规定:1、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 设计建成,能 满足生产 或使用的需要;2、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 设计能力;3、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4、基本完成了项目
6、档案的分类 、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5、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 、施工、 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完成全面自检。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空白)、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3、4、5。21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 应逐项 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
7、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 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 名、加盖 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 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2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3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24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 不收费。25 结果名称 关于 XX 项目档案工作专项验收意见的函。26 结果样本
8、 详见附件 6。27 办件类型 承诺件 4 28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29 预约办理 不支持30 运行系统 无。31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职权 范围,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2.检查责任:按照有关程序、标 准和要求, 组织验收组实地 检查项目、工程档案工作情况,提出检查验收意 见。3.决定责任:对档案检查验收合格的,由档案部 门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合格的文书;对验收不合格的,向申 请人出具并送达整改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2 追责情形
9、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 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不予受理、 许 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而予以审核同意的;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 纠纷或财产损失的;4.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5.擅自增设、变更涉及重大建 设项目档案验收审查程序或核准条件的;6.在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监管中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造成项目档案遭受较大损失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3 备注 5 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
10、公正 高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市档案局经办人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低自治县档案局科室负责人33.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 规定审议。 中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局班子会议审定。自治县档案局局分管领导附件:1.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流程图2. 申请材料目录3.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的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示范样本)(略)4.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略)5. 工程 项目档案验收自检报告(略)6. 关于 XX 项目档案工作专项验
11、收意见的函(略) 6 附件 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6 个工作日)申 请 人 提 出 申 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出具告知通知书。服务窗口要将办理结果及时送达申请人,并出具 办结通知书。不予审批(核准、登记、同意)的 ,要进行否定报备。(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 限时限内)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1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服务窗口负责人核查(4 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时限内
1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局领导审核(1 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核查(1 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7 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的档案验收申请报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八条 原 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单位盖章2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八条 原 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单位盖章3 工程 项目档案验收自检报告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八条 原 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单位盖章填写说明:1.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 门核发。 对于中介机构或者法定机构 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2.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 非必要”的, 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3.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 签名或 单位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 与原件无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