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防御灾害性洪水,规范防汛抗洪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规定,结合我单位防汛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水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本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领导和分公司经理组成。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工程管理部。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成立相应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领导组成。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工程管理部。 1、一级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担任; 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由公司总部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