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建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2111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辽政发202125号)和关于修订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沈政发202114号)精神,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和我局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是皇姑区建设局指导区域内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大型装饰、装修、拆除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工作机制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对各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