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加强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的启动标准 (一)、灾害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引起交通阻断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生水灾、火灾、风灾、雹灾、雪灾,虽无人员伤亡,但波及面广、受影响人数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对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群众恐慌的灾害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危险品污染或泄露,造成重大或特大污染,需要县级部门救援响应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虽伤亡人数少,但财产损失严重、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疫情:短期内在人群或其他动物种群中暴发同样病例且有流行蔓延势头,由疾控中心或防疫部门按有关标准认定为二级以上疫情的,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