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五月 II重要提示本基金根据 2006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6158 号)和 2006 年 8 月 23 日关于同意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06206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9 月 28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III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基金名称: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投资目
3、标:以 “核心”与“优选”相结合为投资策略主线,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带来的收益,进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投资理念:在坚持并深化价值投资理念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的研究分析,积极挖掘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稳定成长前景和内在价值的行业和公司。具体来说,该理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在全球经济增长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获得不断增长的动力源泉,在这一过程中,各行业呈现繁荣交替态势。通过专业化的研究分析,力争把握各行业景气周期,最大限度地挖掘优势行业的投资价值和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2公司的内在价值是投资的基础。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和成功完成,困扰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障碍
4、被清除,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会得到实质性改善、经营业绩明显提升等积极因素,最终将在公司价值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必将凸现。3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快速增长,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将明显受益。事实上,一些上市公司已经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投资于这些成长型股票,可以最大程度的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4与此同时,通过专业研究获取信息优势,充分挖掘证券市场不完全有效特征中的机会,通过积极主动投资,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5、产净值的比例为 60%-95%,债券、权证、短期金融工具以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4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业绩比较基准: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IV风险收益特征:本
6、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风险管理工具:严格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和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上述内容仅为概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详细资料一并阅读。V目 录一、前 言 .1二、释 义 .2三、基金 管理人 .5四、基金托管人 .17五、相关服务机构 .20六、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生效 .52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53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质押与基金转换 .60九、基金的投资 .61十、基金的财产 .71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72十二
7、、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8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9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2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83十六、风险揭示 .88十七、差错处理 .92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4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96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4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0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121一、前 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证券投
8、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9、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2二、释 义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基金合同指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托管协议指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元 指人民币元本基金、基金
10、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 指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的机构销售机构 指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业务的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
11、应按有关规定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编制并公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审核,并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3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 3 个月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达到规定的条件后,并按规定办理了验
12、资和备案手续、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存续期限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认购 指在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指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种基金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另一种基金的业务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
13、收的申购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资产份额净值的过程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
14、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4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5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名 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8 日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法定代表人:曹均注册资本:3.041 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首创
15、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37%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8.61%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6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60%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3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2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总 计 100%公司客服电话:400-880-1618公司联系电话:010-82295160联系人:李晓蕾二、主要人员情况1. 董事会成员曹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河北省财政厅主任科员、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北京京广中心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代表、北京利达行房地产集团副总经理、北京永事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