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日木风电场废弃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规范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废弃物品的管理,推动企业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变废为宝,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保障电力生产地顺利进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电力系统各单位及受托管理的发电子公司(厂)、新建项目公司、各检修公司、各综合产业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和厂区现场作业的承包商,委托代管单位参照执行。3.规定和程序各单位应明确指定或委托职能部门或实业公司驻厂维护部负责厂区内废弃物品的分类、收集、临时贮存、运输、贮存处置、记录等的统一管理。3.1.废弃物的分类3.1.1.危险废物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废润滑油、废抗燃油、废矿物油、脱硫废水处理后的泥饼、废油漆、废(蓄)电池、废灯管、废硒鼓、废焊条、废焊渣、废酸、废碱、废重金属实验报废液、废石棉和所有过期化学药品、废农药空瓶及其废包装物等。3.1.2.一般废物制定一般废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粉煤灰、废渣、过期化肥、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装材料(除泡沫)、废铁、废箱体、废纸张等。3.2.处理废弃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