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消防工作实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了防止和减少鄂温克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火灾事故,保证电网安全供电,保护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呼盟电网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 鄂温克电力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负责全公司系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是消防管理的办事机构,所属各部门要组建自己的机构,平时的消防具体工作要按照公司内部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当有火险发生时,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要立即启动灭火指挥职能。并形成以下组织领导机构: 灭火指挥部:临战状态时,由公司最高领导担任灭火总指挥,其他领导为副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灭火救灾工作。 义务消防队:根据公司系统各单位机构分布情况,组成义务消防队。各义务消防队成员,同时也是各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