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廊坊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廊坊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 1. 事故危害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