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油管理办法一、 目的为了防止废油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公司区域内废油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三、 职责(一) 公司对废油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废油的产生,鼓励对废油的合理利用。(二) 检修分公司负责废油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三)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废油和废油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四) 物资供应部负责废油的运输工作。四、 程序(一) 检修分公司必须按照规定记录废油产生的数量、流向、储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二) 安全管理部经常对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处置废油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1、 废油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 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 废油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 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 废油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