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主井上下信号工。二、上岗条件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3条 必须熟悉本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三、安全规定第4条 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第5条 正常运行中信号工不得随意按急停按钮,除非发生特殊情况;井上下信号工或绞车房司机不得打电话或使用呼叫按钮联系开车。第6条 交接班时,应现场交代清楚以下内容:1、信号系统的完好情况。2、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3、上一班运行工作的情况。4、当班有关注意事项。第7条 发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可交接班。1、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2、交班人交代不清楚当班情况。第8条 上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打停点,将信号按钮闭锁,并向有关领导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第9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四、操作准备第10条 接班后首先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