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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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ZCJ2018-N-G-001 号招标内容: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排放治理一厂一策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其他采购单位: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三月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第 1 页前附表项号 名称 内 容1 招标编号 SZCJ2018-N-G-001 号2 招标内容 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排放治理一厂一策项目3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陆佰元

2、整(¥:8600.00)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请注明招标编号),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1)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营业部 账 号

3、:541768100853财务室联系人:李萍 电话:0512-65232892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 号银海大厦 303 室 邮编:215002电话/传真:0512-68669209 65238892 联系人:朱晓芹6 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7递交报名材料和发售招标文件递交报名材料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 3月 20 日,每日 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 。 递交报名材料及发售招

4、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 号银海大厦 303室。8勘察现场和询问、质疑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承担一旦中标但无法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勘察现场费用自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第 2 页工作日内予以解答。(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

5、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 采购单位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何冰 联系电话:0512-6667247110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四份全套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一(报价部分)一正四副、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正四副11 投标时间 2018 年 4 月 3 日 13:0013: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大厦 1114 室(苏州市科普路 58 号)13 开标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 13:30(北京时间

6、)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大厦 1114 室(苏州市科普路 58 号)14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按预算金额 100 万元以内 1.5%、100 万元500万元以内 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由三家入围中标单位平均分配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15 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16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取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入围中标, 每家单位入围承接企业数量为 40 家,实质性响应投标单位不足五家的,本项目废标。17 相关账号中标服务费缴纳账号: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 号:30100188000004892注

7、: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金额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第 3 页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采购内容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第七章 招标文件附件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第 4 页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排放治理一厂一策项目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CJ2018-N-G-00

8、1 号二、招标内容: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排放治理一厂一策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单位报名要求:(一)合格投标单位的要求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9、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1、投标单位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须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承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能力。(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2、投标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须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

10、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第 5 页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格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每日9:0011:00,13:

11、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 号银海大厦 303 室。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递交报名资料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 号银海大厦 303 室(苏州创杰公司)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4、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 开始接收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 13:00(北京时间) 2、 接收截

12、止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 13:30(北京时间)3、接收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大厦 1114 室(苏州市科普路 58 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六、开标有关信息:1、 开标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 13:30(北京时间)2、 开标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大厦 1114 室(苏州市科普路 58 号)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1、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承担一旦中标但无法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勘察现场费用自理。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

13、件有疑问的:(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服务期限:2018 年 5 月底前,需全部完成企业调查,并出具一厂一策详查和评估报告及方案,通过采购方的审查验收。具体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项目地点:苏州高新区,具体按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4、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

14、00)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 号银海大厦 303 室 邮政编码: 215002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第 6 页电 话: 0512-65238816 传 真: 0512-65238892 联 系 人: 朱晓芹采购单位: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何冰 联系电话:0512-6667247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发布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

15、1335。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第 7 页第二章 采购内容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排放治理一厂一策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SZCJ2018-N-G-001号二、招标内容及预算: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排放治理一厂一策项目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三、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及编制服务范围围绕省、市委、市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 2017 年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继续排查苏州高新区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排

16、放情况,并开展整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 、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指南 (苏环办【2014】128 号) 、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苏环办【2015】19 号) 、 苏州高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苏高新委【2017】33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苏州高新区 120 家工业企业 VOCs 进行详查与评估,实现 2018 年全区工业 VOCs 排放总量比 2016 年减少 10%的目标。(二)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入围的中标服务机构需要对 120 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环办2016154 号) 、 苏州市石油炼制

17、、石油化工和合成树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提标改造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以及编制依据、编制要求及成果要求等文件编制完成每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详查与评估报告。对120 家企业报告完成后,抽取其中至少 50%的企业,组织专家对报告编制的全面性、正确性与可行性进行评估。此外中标单位需负责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018 年 5 月 31 日前,本项目中标单位根据调查结果,以 excel 表的形式形成调查与评估结果汇总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报给采购单位;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实施提标改造的企业更新填报挥发性有机废气源清单系统,由本项目中标单位进行辅导和审核;本项目中标单位

18、完成绩效评估,得出企业 2018 年实现的 VOCs 减排量,并将其写入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详查与评估报告,报告中的绩效与源清单系统中的绩效需保持一致;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本项目中标单位将所有企业的信息进行梳理,以纸质盖章和 excel 表的形式形成 2018 年高新区 VOCs 整治完成企业基础信息汇总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供今后环保部门管理使用。2.编制依据、编制要求及成果要求:合成树脂、合成纤维(聚合)体、合成橡胶、医药等行业参照苏州市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合成树脂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提标改造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形式编制详查与评估报告。依据江苏省重点行

19、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指南 (苏环办【2014】128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环办2016154 号)等文件编制详查与评估报告,报告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详查与评估报告(一厂一策) ,报告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2)编制依据和排放标准;(3)企业概况、生产现状、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情况;(4)原辅料存储、输送、使用情况;(5)设备动静密封点泄露情况(化工、合成树脂等行业)(6)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收集和处置情况;(7)含挥发性有机物料的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情况;(8)有机废气排放情况;(9)有机液体存储与调和挥发损失;(10)废水收集、储存、处理处置;(11)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现状

20、和排放量计算;(12)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事故排放;(13)冷却塔、循环冷却系统释放;(14)现状评估及存在的问题;(15)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清洁原料替代可行性、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置、提标改造、排放监控等方面提出的整治方案和相关依据。(16)提标改造后的有机废气排放绩效评估。3.编制周期:2018 年 5 月 31 日前,需全部完成企业的详查与评估(一厂一策) ,并出具详查和评(一厂一策)报告,通过采购方的审查验收,中标单位完成调查与评估结果汇总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此外中标单位需负责相关后续服务,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实施提标改造的企业更新填报挥发性有机

21、废气源清单系统,由本项目中标单位进行辅导和审核;本项目中标单位完成减排绩效评估,得出企业 2018 年实现的 VOCs 减排量,并将其写入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详查与评估(一厂一策)报告,报告中的绩效与源清单系统中的绩效需保持一致。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本项目中标单位将所有企业的信息进行梳理,以纸质盖章和 excel 表的形式形成 2018 年高新区 VOCs 整治完成企业基础信息汇总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供今后环保部门管理使用。具体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4.成果形式要求:4.1 编制一厂一策详查与评估报告及方案,并通过专家验收。4.2 根据调查结果,以 excel

22、 表的形式形成调查与评估结果汇总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报给区环保局。4.3 由入围单位中的一家单位负责区域年度 VOCS 整治总结分析报告。四、招标有关说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号:SZCJ2018-N-G-001第 9 页1、 对投标单位的基本条件要求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业务能力强、熟悉环保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认真负责、有详查经验的机构,开展本次 VOCs 详查与评估、计算减排绩效、统计汇总、审核与辅导企业更新挥发性有机废气源清单系统的填报。具体资质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关于投标单位报名要求。2、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2.1 中标单位应认真开展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的详查与评估工作,

23、辅导和审核实施提标改造的企业更新填报挥发性有机废气源清单系统。每次上门走访采集信息、现场核查均做需好记录,对原辅料使用情况,产生有机废气的工段、环节,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等拍照建档,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统一归档至采购单位。2.2 中标单位需严格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中标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突发情况,中标单位需协助采购单位完成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2.3 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其他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

24、2.4 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完成以后,如采购单位有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中标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完善项目内容。3、 中标单位的其他服务工作:3.1 对提交的编制的成果信息进行维护,直至成果全部提交;3.2 向采购单位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3.3 配合采购单位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3.4 为采购单位培训相关的维护人员,确保采购单位对项目的数据信息进行日常维护。4、其他说明:(1)投标单位需为该项目配备项目管理部,配置至少 1 名项目负责人,并针对本项目至少配置 6名技术人员,要求为环境相关专业,此外,每家中标单位需派驻至少 3 名工作人员在苏州高新区当地办公(投标文件中需

25、提供承诺书) 。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社保或其他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作为同采购单位的联络人,必须具体负责人员和设备的管理,实时了解整体项目的进展情况。(3)投标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接到采购方通知起以便利、快捷的方式在 2 小时内到现场并给予解决。其它按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发现查实者一律取消合同。(5)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方承担。(6)中标单位应对服务危险性、潜在危险认真考虑周全,对整个项目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采购单位配合的工作,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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