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路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基本要求 (1)进行路基土石方作业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电缆、管道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应清理场地,设置脑时排水。(2)所有的工具(锹、镐、绳索等)要随时检查是否安全。在操作时防止工具伤人。(3)工间休息时,应远离有危石的坡面,严禁在下面休息、聚集。(4)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无冒钉,并采取防滑措施,随时清扫干净。(5)登山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扎好袖口、裤口,防止滑倒、绊倒。当气候恶劣,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时,对施工安全没有保障的应停止施工。(6)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堆放稳妥,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防止滑落伤人。非工作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不准随同吊装物上下。脚手架承受荷载不准超过270kg/。(7)挖掘土方时,如发现电缆、上下水道、煤气管道及其他地下建筑物,不能辩识的物品,要立即报告施工领导人,不得擅自处理。(8)在靠近建筑旁挖土方,其深度超过该建筑物的基础以下时,先采取安全措施后再进行施工。(9)发现流沙、泉水等应立即停止作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