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斗吊、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开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二、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断续鸣铃报警。 三、天车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四、天车起吊时,操作人员要做到起重机无负荷运转,确认无问题时,方可起吊。 五、吊运重物要平稳,不要撞设备及其它东西。下面有人通过时,应发出警铃信号。起吊物件要轻起轻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置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零位,严禁开快车,以防撞墙或脱轨。 七、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及大、小车临近终端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也不得用限位开关停车。 八、不准任何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员在工作停歇时,禁止把重物悬空。 十、在任何情况下,不准起吊超过天车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