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药与爆破作业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工、电工、瓦斯检查人员无证上岗。 2.使用黑火药,不同地质使用相同.,同一工作面使用两种或者多种.。 3.放炮母线和连线同钢轨钢管等导电体接触。 4.作业前未及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寄到.通知后人员未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 5.在前次残孔中继续钻孔、装药、起爆。 6.在瓦斯突出或者煤层围岩中采用干式钻孔,用明火、电焊、高压灯具以及电线裸露,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起爆。 7.放炮通风后,未经专人仔细检查就进入施工现场。 8.找顶(排除洞顶危石)不彻底。 二、安全注意事项 1.装药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洞内.作业前,应对钻孔情况逐一仔细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状况。 (2)装药时木质炮混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应撤至安全地点禁止人员穿戴化纤衣物。 (3)使用电雷管时,装药前应将电灯及输电线路撤离开挖工作面,装药时应用投光灯、矿灯照明,开挖工作面不得有杂散电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