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之后的传染病防治政策 鉴于自然灾害对传染病发病的上述影响,自然灾害后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有与正常时期不同的特征,且防治的组织领导应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灾害时期传染病的发病特征,可将传染病控制工作划分为四个时期。 (一)灾害前期 我国是一个大国,一些地区为自然灾害的易发地区。因此,在灾害发生前,应有所准备,其中包括传染病防治工作。 1、基本资料的积累。为灾害时期制定科学的防治对策,应注重平时的基本资料的积累,包括人口资料、健康资料、传染病发病资料、主要的地方病分布资料以及主要的动物宿主与媒介的分布资料等。 2、传染病控制预案的制订。在一些易于受灾的地区、如地震活跃区,大江大河下游的低洼地区以及分洪区等,都应有灾害时期的紧急处置预案,其中也应包括传染病控制预案。预案应根据每个易受灾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防病重点。可供派入灾区的机动队伍的配置,以及急需的防病物资、器材的储备地点与调配方案等,也应在预防中加以考虑。 由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不可能针对每一个可能受灾的地区制订预案,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