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石砌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使用机械拌制和泵送砂浆时,应按工程机械操作安全交底操作。 (2)砖、阶砖和小型砌块等,砌筑前均应在地面上用水淋湿(或浸水)至湿透,不应将砌块运到操作地点时才进行,以免造成场地湿滑。 (3)雨季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砌块,以避免砂浆流淌,影响砌体质量,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垂直度。 (4)雨季施工要做好防雨措施,严防雨水冲走砂浆,造成砌体倒塌。 (5)车子运输砖、石、砂浆等材料时应注意稳定,不得猛跑,前后车距离应不少于2m;坡度行车,两车距离应不少于10m。禁止并行或超车。所载材料不许超出车厢之上。 (6)使用钢井架物料提升机运送物料时,应遵守钢井架物料提升机有关规定。吊运时不得超载,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者,应停止作业及时修理。 (7)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应采用砖笼,并不得直接放在桥板上。吊运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钩要扣稳,而且要待吊物下降至离楼地面1m以内时,人员才可靠近。扶住就位,人员不得站在建筑物的边缘。吊运物料时,吊臂回转范围内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