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砂、石膏、水泥、砖等原材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砂浆配合比必须是重量比,并且需有试验报告。 3、砖石工程必须严格按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21施工。要求设皮数杆砌筑,干砖不得上墙,粘土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和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8%12%;做到组砌方法正确,灰缝厚度、砂浆饱满度符合规定要求,碎砖不能集中使用,墙体不能有二皮以上的同缝和通缝。 4、在抗震设防地区,应按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13-94施工,钢筋砼构造柱周边砌体必须大马牙槎,马牙高度240300,宽度60,先退后进,对用标准砖尺寸砌筑的墙体,可采用退四皮再进四皮的方法砌筑,(有利于拉结筋设置)。与构造柱(包括框架、墙)连接的墙拉接筋,应从板面第二线砖开始安设,然后每高500埋一组,伸进构造柱主筋内不小于200mm,埋置在砌体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000mm;设马牙槎的墙体砌筑时,马牙的正面(墙面)和马牙侧面都要吊垂直度,以保证马牙槎进出一致和构造柱钢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