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装式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凡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畏高或视力不够等不适合做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架子作业。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 )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凡从事架子工种的人员,必须定期(每年)进行体检。 第2条 脚手架支搭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高大异形的架子还应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向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第3条 脚手架材料管理部门,必须保证供应合格的脚手架材料。架子工在使用材料时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安全网、安全带每半年必须由材料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或作荷载试验。第4条 操作小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特点和交底要求进行认真讨论,确定支搭方法,明确分工。在开始操作前,组长和安全员应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作一次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操作。第5条 架子工在高处(距地高度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双肩背安全带。所用的钎子应栓2m长的钎子绳。安全带必须与已绑好的立、横杆挂牢,不得挂在铅丝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