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乡小学议事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党章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学校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重大问题决定的规则和程序,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第三条 本规则运用于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第二章 议事范围第四条 本规则所指的重点问题包括:(一)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意见及措施。(二) 本单位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及其他全局性问题。(三) 干部职工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推荐,调整,奖惩,晋职,晋级等问题。(四) 三千元以上工程建设,土地等资源征用或转让,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五) 贫困生救助,教育收费,勤工俭学收入使用,带全局性的大型活动。(六) 本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的制度与修改。(七) 其他需由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问题。第三章 决策程序第五条 决策重大问题前,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