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党字[2018]1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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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塘党字201817 号关于印发塘南镇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塘南镇绿色殡葬专项行动方案的通 知各村(居)、单位党组织,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塘南镇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塘南镇绿色殡葬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塘南镇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塘南镇绿色殡葬专项行动方案中共塘南镇委员会 塘南镇人民政府 - 2 -2018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塘南镇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 号)、民政部等 16 部委

2、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185 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昌市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就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殡葬综合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加快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事关民生保障,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党风政风民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

3、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 3 -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拼争四个率先、建设五个昌南”作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1.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把殡葬综合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结合起来,不断加大便民、惠民力度,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综合改革的最大受益者。2.坚持改革,移风易俗。坚定不移推行殡葬改革,把尊重生命

4、、绿色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4.问题导向,务求实效。既全面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等各项工作,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牢抓住巩固提高火化率、加快殡葬基础设施- 4 -建设和治理乱埋乱葬

5、等亟需突破的瓶颈,重点发力,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务求实效。5.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压实各村(居)委会主体责任,强化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群众自治、行业协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作用,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三、主要目标充分发挥殡葬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尊重生命、节地环保、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破解制约殡葬事业发展的难点,全面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

6、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七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四、改革任务(一)开展绿色殡葬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批复(赣府字201530 号)精神,在全镇推行全民遗体免费火化,持续巩固提高火化率。按照“消化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自镇殡葬综合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开展绿色殡葬专项行动,除按国- 5 -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外,全镇范围内所有亡故人员遗体实行火化,不得土葬或骨灰二次棺葬,骨灰全部安葬(放)至规划区公墓(

7、骨灰安放设施);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杜绝乱搭灵棚、摆路祭、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等丧葬陋俗行为;全镇“三沿六区”范围内不再出现新坟墓(“三沿”指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六区”指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同时,全面整治“三沿六区”范围内的现有坟墓,采取植树遮挡、深埋不留坟头或限期迁移至规划区公墓(骨灰安放设施)安葬(放)的方式进行处理,到 2020 年底,全镇基本实现“三沿”可视范围内看不到散埋乱葬坟墓和“六区”整治范围内无坟化,实现集约规范安葬。(二)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骨灰安置总量确定,并与服务人口数量、年死亡率

8、、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协调,并考虑祭扫人流、车流状况,对建设公益性公墓选好址,建设面积根据民政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核算。公墓内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 0.8。 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筹集资金,按照人口分布情况并考虑长期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做到应建必建、满足需要。集中建设骨灰堂或公益性公墓,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占地面积不超过 5 亩,行政村人口 5000 人以上的,- 6 -建设数量最多不超过 2 个;多村联建的,占地面积不超过 10亩;乡镇集中建设的,占地面

9、积不超过 30 亩。公益性公墓每亩地墓穴原则上不少于 320 个,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 0.5,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 0.8,一律采用卧碑。镇骨灰堂或公墓建成后由乡镇负责管理,村级骨灰堂或公墓由村委会或委托红白理事会负责管理,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人管理。(三)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对经营性公墓,严格限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积,鼓励使用可降解材

10、料,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引导安葬方式从依赖资源消耗逐步向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成为主流。(四)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建立文明祭祀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文明祭扫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和“反复抓、抓反复”的思想,克服松懈、麻痹和畏难情绪,促使群众的文明祭扫行动从强制要求向自觉行为转变,不断丰富文明祭扫的内涵,推动文明祭扫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要以清明、中元、冬至文明祭扫作为革除丧葬陋俗现象的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全镇丧葬陋俗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治污减霾,净化环境。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在全镇村(居)委会全部建立 5-9 人的红白理事会(含殡葬信息员 1 人),村-

11、 7 -(居)书记兼任会长,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规定,确保红白理事会全覆盖、移风易俗规定全覆盖,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村(居)要及时报告居民死亡信息,并会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教育引导丧户文明节俭办丧和节地生态安葬。(五)加强殡葬综合改革执法。明确违规墓地和丧葬陋俗执法主体,探索形成政府主导、城管牵头、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规殡葬活动的查处力度。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乱搭灵棚、摆路祭、出水等丧葬陋俗行为;派出所负责对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打击

12、;林业部门负责查处林地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行为;国土部门负责查处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上的乱埋乱葬行为;交警、交管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违规接运尸体和沿路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的车辆进行查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殡葬用品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坚决取缔非法打碑造墓、棺木制售作坊。由城管部门牵头,从派出所、城管、交管、交警、林业、国土、市场监管、民政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调度,联合执法。各村(居)委会也要组建殡葬改革工作队,共同对出现的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把推动殡葬综合改革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促进精神文明

13、和生态- 8 -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成立镇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殡葬改革重大政策措施,部署殡葬管理重大行动,协调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要求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规划选址。殡葬设施用地应遵循“全盘考量、统筹安排、统一规划、集约用地”的原则,对殡葬设施用地应超前谋划、提前实施,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4、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尽量选用现有的坟墓用地、荒山瘠地、废弃建设用地,不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公墓项目占用耕地。(三)注重宣传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短信、微信、民情连心桥等平台,大力宣传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在开展殡葬综合改革、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例,同时对违反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人和事及时跟踪曝光,努力营造推进殡葬综合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氛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宣传,大造声势,组织宣传车队和工作队进村入组、上门入户,反复宣传实施火葬、不得土葬及二次棺葬、文明祭祀、惠民殡葬政策等内容

15、,让殡葬综合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社区)、- 9 -红白理事会的积极配合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殡葬综合改革,推动殡葬事业发展。(四)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将党员干部落实殡葬改革政策情况纳入“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内容,将殡葬改革政策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之中,增强党员干部从严律己意识,强化党纪法规的刚性约束。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遗体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依法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约谈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纳入文明单位、综治工作等评优考评内容。(五)强化

16、督促检查。把殡葬综合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美丽昌南幸福家园”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党委、政府督查的范围调度考核,由镇综管办牵头,会同城管、清洁办等相关部门对殡葬综合改革进行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对殡葬综合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督查、检查结果纳入“美丽昌南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计算分值,并作为考核评价村(居)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殡葬综合改革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要逐级问责。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六)加大经费投入。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基本公共殡葬服务经费,

17、逐步健全覆盖农村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对节地生态葬或不保留骨灰实行政府奖补。财政对农村骨灰安放设施(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奖补。同时,全力保- 10 -障宣传发动、联合执法和督查考核等殡葬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所需经费。附件 2塘南镇绿色殡葬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 年第 628 号令)、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批复(赣府字201530 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的通知(民办函2017319 号)、民政部等 16 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185 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昌市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南昌县(小蓝经开区)绿色殡葬专项行动方案和塘南镇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1.全面实行遗体火化。自镇殡葬综合改革动员会召开后,除按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外,全镇范围内所有亡故人员实行火化,不得土葬或骨灰二次棺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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