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适应企业体制机制改革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企业是经方山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准成立,由 投资设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为: 。企业住所: 。第三条 企业的宗旨是:发展商品生产和服务业,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调整本村产业结构,合理利用本村劳动力;支援本村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增加国家财政和农民的收入;积极为大工业配套和服务。第四条 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劳动保护,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行企务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受任何机关、团体、 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第二章 经济性质 第五条 企业的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第六条 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依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