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LJCG2017007项目名称: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招标单位: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1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2-1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3-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ZLJCG2017007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第一部分磋 商 邀 请 函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ZLJCG2017007
2、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磋 商 邀 请 函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英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采购编号:ZLJCG201700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1、项目名称: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0,000.00 元3、简要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二、供应商资格: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3、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
4、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三、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相关内容)(若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即可)。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ZLJCG2017007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
5、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 年 12月 05 日至 2017年 12月 1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 D梯 309#(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2月 26 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 D梯 209#(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磋商时间:2017 年 12月 26 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4、磋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 D梯 209#(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请各报价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报价。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采购人:英德市人民检察院采购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763-3368089 电话: 13828593880传真:0763-3368089 传真: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 D梯 309# 地址:清远市英德市英城镇光明路 68号邮编:511500 邮编:51
7、3000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 12 月 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ZLJCG2017007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第二部分报 价 供 应 商 须 知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ZLJCG2017007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人。2.2 “采购代理机构”指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 “报价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4 “成交供应商” 指经
8、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供应商。2.5 “货物”指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2.6 “服务”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2.7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3.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9、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5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函);3.6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二、磋商文件1 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 磋商邀请函;(2) 报价须知;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ZLJCG2017007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3) 用户需求书;(4) 合同条款;(5) 响应文件格式。2 磋商文件的澄清2.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供应商提出的疑
10、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3 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响 应 文 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响 应 文 件
11、 递交截止时间。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报价供应商。若报价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三、响应文件1 响应文件的编写1.1 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1.2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1.3 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1.4 报价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
12、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2 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21 报价部分(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ZLJCG2017007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22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3 技术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5 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26 报价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
13、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3 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3.1 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电子文件一套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3.2 所有响应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 A4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3.3 响应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3.4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
14、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内容:于“2017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项目名称: 收件人名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报价供应商名称: 报价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联 系 人: 联系电话:3.5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6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 报价有效期4.1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报价有效期为 6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
15、。报价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供应商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5 磋商保证金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楼宇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ZLJCG2017007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5.1 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5.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供应商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报价供应商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报价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16、金。5.3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1)户名: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远新城分公司(2)开户银行:农行 清远鸿运支行(3)帐户: 44685001040004111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ZLJCG2017007 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之前。)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在此时限内退回的保证金不计利息)5
17、.5 成交报价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 成交报价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2) 成交报价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5.6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报价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2) 成交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报价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6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6.1 报价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响 应 文 件 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迟于响 应 文 件 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 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后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2)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报 价 供 应 商 可 以 撤 回 其 响 应 文 件 , 但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之 后不 允 许 撤 回 其 响 应 文 件 。四、磋商及评审1 磋商小组1.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 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