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黄埔海关进一步支持东莞市深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试验政策解读材料一、海关进一步支持东莞深化试点试验措施的主要特点在措施制定过程中,黄埔海关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既仰望星空,全面落实上级精神,又脚踏实地,全面结合东莞的需求;既立足当前,聚焦当前东莞外贸发展难点、重点、热点问题,又着眼未来,为更高维度、更广范围的开放型打下坚实的基础。33条措施整体上体现三方面特点:一是找准重点。东莞作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对外开放高地、全球制造业基地、年进出口总额超万亿的外贸大市,加工贸易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加工贸易是东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最为重要、也是最为紧迫的任务。汪洋副总理在7月3日的讲话中,专门强调了东
2、莞和苏州是全国加工贸易发展最集中的地方,是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最具典型代表,要重点围绕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进行探索。4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等5部委出台的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13项意见中,开篇前4条都是围绕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安排部署的。在前期的工作对接中,我们了解到东莞市的整体深化方案中,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也是重中之重。因此,海关的进一步支持措施集中在支持东莞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上;在此基础上,又紧密结合了今年东莞市改革计划任务、“倍增计 划” 、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等重点工作,力求做到方向一致 、步调一致。2二是聚焦热点。既然是试点试验,支持举措就不能仅落脚于常规工作,而是要
3、围绕热点难点,敢于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并勇于为全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 趟新路”“找出路” 。比如大家对海关最希望做到一高一低、一多一少:通关效率高、通关成本低;执法便利多、手续环节少。对此,黄埔海关按照总署的统一部署,着力在体制机制上全面改革创新,以“两中心三制度”为 核心深入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彻底再造通关作业流程,能够压减的全部压减,因为把关履职需要不能压减的,进行结构性优化,将过去很大一部分在通关现场办理的手续前推后移。再如加工贸易商品众多、市场多变、工艺复杂,传统上“以手册为单元” 的海关 监管模式与企业的生 产实际相割裂,事无巨细的“保姆式 监管 ”也导致了与企业权责 主体的
4、错位,我们提出建立“以企 业为单 元” 的监管模式,就是从机制 层面进行的彻底突破、创新。三是消除痛点。近年来,尽管东莞外贸整体企稳向好,手机等智能产业表现的非常抢眼,但实事求是的讲,当前企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定困难,特别是在传统加工贸易企业转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困难还比较大。政策制定过程中,黄埔海关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外贸企业大走 访” 、集中调研座谈以及行业协会反馈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企业需求、征求企业意见;黄埔海关还对“12360”海关热线的企业咨询进行数据分析,归纳出企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就是为了把企业需求最紧迫的内容纳入到支持措施中。从简化加工贸易监管核批手续、压缩货3物通关时
5、间等部分先行先试措施的情况看,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相信33条措施全面实施后,东莞的企业将会有更大的获得感。二、“33条”核心内容的解读黄埔海关的进一步支持举措共8大类33条,归纳概括为“一二三多”:即 突出“ 一个重点 ”、畅通“ 两条通道” 、关注“三种业态”、支持“多 维平台” 。突出“一个重点”:即以加工贸易为突破口推进东莞高端制造业高位运行。前面和大家谈到了加工贸易对东莞开放型经济构建的重要性,东莞也是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2个示范城市之一。近年来,黄埔海关大胆探索,先后推出了加工贸易流程再造、保税监管集中审核作业、“互联网+ 保税监管”等系列改革,大力支持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可以说,
6、黄埔海关对东莞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在全国海关是“ 走在前列的” 。今年初,海关总署印发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改革方案,对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机制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原本改革方案只限定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后来黄埔海关立足东莞加工贸易的雄厚基础,经过努力争取,总署明确将“ 具备改革基础的黄埔海关” 纳入试点范围。这项改革7月开始已在东莞试点,主要内容是海关对加工贸易将逐步“以企 业为单 元” 替代“ 以手册为单元”监管,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的保税监管体系,并以此为突破口加速提升东莞高端制造能力。4对此,结合“以企业为单 元” 加贸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商 务部等部委进一步支持意见中的前4项,黄埔海关在
7、第一大类(深入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第二大类(推进保税物流发展)提出了7条支持措施。从海关监管而言,“ 以企业为单元” 模式将既能满足海关监管要求又更加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同步还将大规模简化作业流程,比如第4条提出的业务办理从“初审复审制” 将变为“ 一审负责制” ,加工贸易保证金台 账以及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等手续的收发货清单全部取消,集中申报时限放宽至第二个月等等。一些现有政策规定模糊的内容,黄埔海关也尊重企业生产实际进行了明确,比如第3条提出的允许加工贸易电子装配行业企业申报工艺损耗等。从企业角度而言,资信良好的企业可以“ 自主备案、自主核报、自主缴税” ,一般认证以上企业可以单耗
8、自核申报,保税物流货物可以“先入区后报关” 快速通关等,主体 责任将更加清晰、通关效率将更加快速。畅通“两条通道”:即依托东莞港和广东(石龙)铁路物流基地这“一港一铁” 两个国际 物流通道,将东莞的口岸、车检场、码头、保税物流中心等整体资源盘活,支持构建东莞一体化现代物流体系,推动形成东莞和粤港澳大湾区外贸内贸、线上线下、生产物流多体联动格局。黄埔海关提出了第三大类压缩货物通关时间三分之一、第四大类建设应用“互联 网+ 海关”平台、第五大类支持构建物流大通道等措施。具体而言:5在第三大类压缩货物通关时间中,主要是推进以“两中心三制度”为核心的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和以“三互”大通关为突破口的全国通
9、关一体化。今年5月24日的国务院第174次常务会议首次明确了全国通关一体化包含两个层级的内容:第一层级是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核心是“两中心三制度”。“两中心”即建设全国海关统一的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风险防控中心按照运输方式统一管控全国性的安全准入领域风险,税收征管中心则按行业和商品分工负责税收征管要素风险的审核。目前的架构是“3+3”,3个 风险 防控中心分 别设在黄埔、上海、青岛,3个税收征管中心分别设在京津、上海、广州。“三制度”分别是“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制度,就是企业进行一次申报,海关排查安全准入风险和重大税收风险后,货物可以先予放行,一般涉税事项分步进行后续处置。“三制度 ”
10、的第二项是改革税收征管方式, 主要包括实施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推行属地纳税人管理、创新税收担保方式、完善汇总征税制度、实施归类尊重先例制度、推广预裁定、逐步推进税收征管作业无纸化改革等多项内容。“三制度”的第三项 是推动协 同监管,对隶属海关 进行功能化改造,进一步推动通关监管、验估、稽查、缉私力量的协作,实现口岸海关与属地海关的协同。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后,企业将能享受到以下几项红利:企业申报将不再受到关区设置和划分的地域限制,企业可以选择全国海关范围内任意一个海关进行申报,企业的通关选择将更为多元;企业可以自主申报、自主缴税,6待总署系统功能完善后还能自主打印税单,企业的通关过程将更为自主
11、;企业申报的归类、价格等信息由“两中心” 集中研判处置,企业不会再遇到一个价格在一个海关可以审核通过、在另一个海关却需要反复磋商的情况,企业的通关环境将更为公平;过去企业在货物放行前需要在现场海关完成的手续大量后置,企业的通关效率将大幅提升,这是第一层级“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 第二层级 是全国通关一体化,换句话说就是在各口岸单位一体化的基础上,形成全国口岸通关一体互通。口岸涉及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多个部门,海关只是其中一家。接下来,海关将与东莞市政府以及相关口岸单位进一步加强协同,深化“ 信息互换、监管互 认、执法互助”“ 三互” 大通关改革,推进“一站式作业”,开展 “跨部门一次性联合
12、检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的口岸通关环境。在第四大类建设应用“互联网+ 海关”平台中,3条措施分别对应了三方面工作。第14条是全面应用全国海关统一版“ 互联网+海关”平台,这项工作今年7月1日已经启动。第15条是完善黄埔海关版的“互联网+ 海关 ”平台。因为全国海关版的“ 互联网+海关”平台刚刚上线还不到2个月,一些功能还暂属空白,比如保税、查验、稽查等业务还没有实现。而黄埔海关版的平台开发比较早、功能比较全,海关总署允许黄埔海关继续保留并拓展优化,为全国海关统一版的完善积累经验。第16条是将“ 互联网+海关”与东莞市的“互 联网+政务服务”结合开展, 探索对接东莞“最多跑一7次
13、” 改革 。就目前全国开展的效果而言,“ 互联网+ 海关” 在东莞的应用最好。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不断完善,将至少从两方面给大家带来更大便利:一方面是所有海关业务大家可以“足不出户”办理,通关资料通过在线传输递交,有了问题在线视频沟通;比如在太平海关设立稽查中心后、部分“山区片” 企业反映的配合稽查路程变远问题,随着“互联网+稽查”的应用,“以后这些都不是事儿”。另一方面是通关过程让大家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无论是企业货物通关,还是个人物品通关,比如有“ 海淘 ”经历 的人,都比 较关注我的货 物、物品通关到哪个环节了?会不会被查了要缴税?如果缴税了怎么办、联系谁?这些疑问,都将可以通过
14、“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实时查询或者信息推送。在第五大类支持构建物流大通道中,第17条是支持推进东莞区域内物流一体化,通过海关监管方式的创新和手续的简化,实现通关“一站式” 办 理,物 畅其流。第 18条是支持推动 在石龙申请建设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继续大力支持“中欧班列 ”运营和中俄贸易产业园建设,推动形成公路、水路、铁路一体联动。第19项是在东莞市内物流一体化的基础上,通过支持区域港口合作、车检场转型等,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体系。预期的目标是“让正常守法企业的贸易和物流在区域内自由流动,感受不到海关监管的存在,并通过东莞港和石龙基地优进优出。”8关注“三种业态”:即跨境电商、外贸综服企业试点
15、、国际邮件互换局三种当前东莞外贸新型业态发展,助力拓展东莞开放型经济新的增长点,助推东莞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端服务业发展。东莞是全球制造业中心,中小企业众多,这些优势为外贸新业态的发展提供了“ 肥沃土壤” 。然而,目前受政策等因素制约,新业态的发展规模与真实需求还不相匹配,甚至出现了新业态物流“ 舍近求远 ”的反市场趋势。所以第六大 类提出培养服务外贸新业态,按照“ 包容审慎” 理念, 为跨境电商、外贸综服、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等新业态量身定制海关监管服务模式,包括简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手续、将跨境电商数据纳入地方统计、支持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尽快建成运营等措施。在此基础上,黄埔海关将
16、“标本兼治 ”,对跨境电商、外贸综服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提出政策层面的解决建议,积极推动解决制约新业态发展的难点和瓶颈。支持多维外贸平台建设:在支持地方重大平台发展上,立足海丝博览会、加博会、中俄贸易产业园,支持推进贸易投资等全方位“ 走出去” 发展战略;依托 “东莞制造” 境外展销中心、华坚产业园、境外加工、海外办事处等项目,助力打造东莞外贸境外“桥头堡” 。全力支持 东 莞市“ 倍增计划”战略发展布局,抓住具有关键联动性、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提供“ 一对一” 精准服务、优先适用商品归类等预裁定业务、开展试点企业实时进出口统计数9据监测等;支持深化国际经贸合作网络,扩大东莞全球外贸的“朋友圈”。 在海关优 化区域营商环境平台上,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计划;加强企业信用培育,支持企业参与AEO互认合作。黄埔海关已和东莞市发改委等部门进行了前期协商,中央部委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对海关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措施将很快在东莞落地。针对部分企业非主观故意违规情事的酌情处理诉求,黄埔海关提出了“主 动披露” 制度, 坚持“宽严相济、守法容错”,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应用指导,以减少非主观故意差错可能带来的“处罚”“降级”风险,努力实现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 三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