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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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和公共安全卫生,营造科学、规范,便民、有序,安全、舒适,整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争创文明、卫生、平安单位,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的日常管理,由委厅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上,委厅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信息技术管理。第二条 为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在大厦一楼醒目位置永久放置驻大厦各部门、各单位楼层分布图,设置供外来人员查找用的电子触摸屏;在大厦各楼张贴驻本楼层各部门、各单位分布

2、图。第三条 一楼设立服务咨询台,设置咨询电话部,负责受理外来办事人员的咨询、办事指引;受理并登记外来电话咨询,并告知受理单位及其电话;委厅办公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服务咨询台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一楼设立办事大厅,由服务咨询台工作人员兼理,负责联系委厅机关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受理、登记、审查、分送行政审批申请事项,送达经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登记、审批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面向群众的服务事项(如留学服务、办理教师资格证、各类课题申请等)。在办事大厅的醒目位置张贴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由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张贴面向群众的各类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图(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凡

3、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须在办事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在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规定受理的时间内,派人到窗口处理。办事大厅由委厅办公室负责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1 “ )“ )的规范管理和办理过程的监督分别由厅政策法规处和监察室负责,其他服务事项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审批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一楼设立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由信访处和相关单位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访。一楼设立总收发室(主要为外收发),负责各类邮件、信函、报刊的征订、收发登记,节假日公文处理和报刊分发工作。机关各部门外收发所发生费用,由委厅办公室负责人审签,财务处审核后核销;直属单位外收发所

4、发生费用由本单位承担。收发室由委厅办公室负责管理。一楼设立监控室,负责 24 小时对大厦尤其各要害部位进行安全和消防监控,发现可疑迹象,立即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委厅综治办报告,并严密监视和录像,协同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监控室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大厦院区大门设立门岗,24 小时值班,负责进出人员验证和大楼安全保卫。门岗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第四条 三楼设立新闻发布中心和指挥监控中心(视频会议室)分别由工委宣传部(厅社政处)和委厅办公室、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四楼设立江西教育网网络直播间,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第五条 五楼设立文体活动中心( 职工之家),附设健身房、乒乓球室

5、、活动室,为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健身服务。文体活动中心(职工之家)由机关党委(工会)负责管理。第六条 十一楼设立老干部党支部,由工委组织部(厅人事处)负责管理。第七条 设立委厅值班室,每天 24 小时受理咨询电话和应急事项。委厅直属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对相关事项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不得迟报、漏报。委厅值班室由委厅办公室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2 第二章 门卫管理第八条 门卫管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实行出入验证和登记制度。大厦工作人员进入大厦须主动出示配发的出入证,服从保安人员验证。不得将出入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转借他人。骑电动

6、车、自行车出入大门时应下车,经保安人员验证允许后方可进入大厦区域,并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第九条 每个工作日上班前一小时开启办公楼大门,晚上十点关闭办公楼大门。对在晚上十点以后进出大楼的人员及非工作时间进出的人员按门岗要求进行登记。第十条 外来人员进入大厦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说明事由,并按门岗人员要求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第十一条 节假日进入大厦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非大厦工作人员到大厦参加会议,一般应凭会议通知进入。会议主办单位应事先将会议通知样式送门岗。召开紧急会议或未发书面通知的会议,由主办单位人员会前及时通知门岗。第十三条 人民群众来访,由门岗工作人员查验

7、登记后指引其到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由信访处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接待工作。第十四条 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因加班确需留宿的人员须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登记。第十五条 携带贵重物品或大宗物品出大厦时,应事先到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手续,凭证出大厦。第三章 办公秩序管理第十六条 办公秩序管理由委厅办公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大厦工作人员应遵守考勤纪律及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不串门、不闲聊,不玩扑克、麻将,不玩网上游戏、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着装整洁、大方、得体,大型活动、接待外宾原则上着正装。一律不穿拖鞋上班。自

8、觉保持工作场所的肃静,禁止在走廊和公共场所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第十七条 办公桌椅、公文柜、报架等办公用具应摆放整齐,办公桌面保持简洁。第十八条 参加会议应提前进入会场就座。会议期间,自觉保持会场肃静,关闭手机,不随意走动,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退场。第十九条 接待客人应热情周到,注意礼貌,态度诚恳。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第二十条 禁止各类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 大厦的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在委厅办公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指导下进行,日常管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入驻大楼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9、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应指定一名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经常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确保安全。安保、消防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保及消防各项安全制度,规范操作,遵守纪律。第二十二条 大厦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办公室的个人物品;单位的重要保密文件、贵重物品和大额备用现金存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第二十三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要室、档案室、监控室、配电室、机房等重要区域,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委厅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提高警惕,临时离开办公室及重要场所时要注意关门

10、,以防失盗。下班须关闭所有电器 4 设备、关窗、关门上锁。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运出、运入物品,须提前通知门卫人员,未经允许,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出入。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出入应接受查询。第二十六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楼内。第二十七条 实行每日清楼制,清楼时间为每晚 21:30。节假日需要加班人员进入大厦须在门岗登记,出门时签销。第二十八条 大厦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消防培训,熟悉楼内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方法。自觉遵守办公楼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大厦各办公室、会议室、电脑室、阅览室、机要室、档案室、机房、监控室、餐厅、车库等场所,均应配置相应的轻便灭火器材。爱护消防设施,不

11、得损坏、挪用、拆除、移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大厦内焚烧废纸、杂物等,会议室、机要室、档案室、文印室、配电室、机房、监控室等重要区域严禁烟火。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或乱扔烟头。禁止在大厦内使用明火和电炉。严禁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动火作业的,按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现火险隐患,须及时报告监控室,及时采取措施。一旦发生火情,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迅速有序疏散,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灭火抢救工作。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条 大厦内外公共部位、公共场所(如走廊、电梯、楼梯、大礼堂、会议室、会客室、卫生间等)、公共功能室(如办事大厅、人

12、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新闻发布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支部、荣誉室、档案室、委厅值班室等)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内环境卫生由本部门、本单位自行负责。 5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必须建立并坚持正常的卫生消毒制度,除此之外,还要经常组织大规模的灭虫(包括灭蚊、蝇、鼠、蟑螂、白蚁等)消毒工作,保证卫生达标。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环境卫生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经常听取各部门、各单位意见。第三十一条 大厦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和装饰不得拆卸、移动或改变用途。因工作需要进行办公室间隔、改造、装修,必须事先书面报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大厦周围外墙未

13、经允许不得用于张挂广告、告示、标语。禁止在大厦内外和室内外乱钉、乱挂、乱刻、乱写、乱涂、乱画。凡工作需要的通知、布告等必须张贴或写在指定的告示牌上。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改动和占用公共部位,不得随意在办公室门上加锁。不得在窗外悬挂衣物等物品。第三十二条 大厦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公共场所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及时冲洗;废纸、卫生纸扔进纸篓;残茶倒入塑料筐。保持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禁止乱丢乱扔乱倒脏物、纸屑、果壳、烟蒂、茶叶渣、一次性饭盒等各种垃圾,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大厅、楼道内、楼梯上堆放物品。第三十三条 做好绿化美化工作,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大厦各办公室、

14、大堂、会议室、走廊等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摆设花卉或常青植物,并适时更换。春节、国庆节及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应做好大厦内外美化工作。第三十四条 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挪动或更换公共区域内的绿化花木。禁止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第六章 车辆出入与停放管理第三十五条 车辆出入与停放管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车辆须办理出入证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出入证应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侧明显处。 6 凡进入办公区域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以保持道路畅通。机动车辆进入办公区域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禁止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随意停放或放入大厦内。禁

15、止出租车进入办公区域。第三十六条 大厦地下停车场,仅供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车辆停放。凡无证车辆不得驶入地下停车场。外来车辆在征得联系单位同意并得到停车场保安通知后可以进入地下停车场,否则不准进入。车辆出入停车场时,应当减速慢行,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因违章行驶造成车辆碰撞,由违章司机负责双方车辆的维修及赔偿。停车场内不得冲洗、维修车辆和加放燃料。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乱扔废弃物、放置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车主损坏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应由车主个人负责赔偿。第三十七条 临时停放车辆内的物品由车主自行保管,如果发生丢失由车主自行承担损失。第七章 公物使用与管理第三十八条 公物管理由机

16、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为工作人员配备的办公用物、设备、设施,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和维护,实物张贴委厅固定资产标签。第三十九条 大厦各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家具的摆放,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移动。办公室的房间布局不得随意拆改,如确需改动,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施工。第四十条 工作人员应爱护办公用物、设备、设施,不得随意调换办公室及配备的办公用物。第四十一条 新增工作人员需配备办公设备,经委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准,按标准配备。 7 第八章 会议室使用与管理第四十二条 大厦内会议室(大礼堂、会客室)由委厅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使用;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17、和提供卫生、茶水等相关后勤服务;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音响维护、弱电、软件支持、视频会议室的调试等技术服务。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会议室(大礼堂、会客室),须提前 1 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统一安排,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紧急会议也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第四十四条 与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大礼堂、会客室)后,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意乱丢纸屑及其他垃圾。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上刻、画、涂、写。如损坏、丢失物品,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必须负责赔偿。第四十五条 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25 楼以上、4 楼以下的公共会议室、接待室、会客室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其余各楼层会议室由使用单位负责。各楼层会议

18、室、接待室、会客室的日常保洁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直属单位自行负责)。会议室(大礼堂、接待室、会客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通知保洁员清理、打扫卫生、关好门窗,发现有遗漏物品,须及时交还失主或送交服务咨询台。第四十六条 召开涉密会议时,为确保不泄漏会议内容,会议室工作人员应启用移动电话屏蔽系统。第九章 电话使用与管理第四十七条 办公电话的安装和维护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办公电话,按一人一机安装使用,均属公用电话。凡来电话,同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接听并受理或转接。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破墙凿洞、拉线安装内外线电话。第四十八条 大厦办公电话内线互拨通话免费(内线拨打号码为后四位);外

19、线电话费用,委厅机关费用由厅财务部门结算,直属单位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8 第十章 电脑及网络使用与管理第四十九条 委厅机关办公电脑及大厦计算机网络(含外网、内网和保密网)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维修和管理,各直属单位办公电脑自行维护、维修和管理。大厦信息和网络安全及电子政务工作由委厅办公室和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委厅机关办公电脑按各办公室人员标准配置,一个端子连接一台电脑,如因人员数量超过端子标配,经委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核后,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增配。第五十条 大厦计算机网络分为外网、内网和保密网。外网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用于日常工作中查询资料和外部通讯;内网系大厦内部办公网络,

20、主要用于委厅内部办公自动化和文件处理;保密网为涉密专用网络,如机要网。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做到外网、内网和保密网三网物理隔离。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拉接网络线,增加交换器。未经委厅办公室和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许可,严禁将外网计算机接入大厦内网和保密网,严禁将内网计算机接入大厦外网和国际互联网,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大厦外网、内网和国际互联网。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对接入大厦计算机网络的办公电脑进行统一登记并分配 IP 地址,同时对接入外网的办公电脑安装国际互联网上网认证软件。任何人不得更改 IP 地址,不得私自架设代理服务器,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攻击网络、盗用其他用户账号。发生网络故障应及时报教育管理

21、信息中心,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应及时派人进行故障处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统一租用国际互联网出口供大厦使用,租用费由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按接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数量分摊。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租用国际互联网出口,有特殊要求的单位,须报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许可。第五十一条 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审批制度,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批责任制。凡向国际互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 9 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严禁涉密政务信息、涉密文件上网。严格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应当使用必要的设备、技术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大厦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保证大厦网络不受非法入侵和攻击。第十一章 电梯使用与管理第五十二条

22、 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每天检查电梯机房的通风等相关设备,对工作电梯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电梯运行安全。电梯内求救警铃、空调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电梯间不得堆放杂物。第五十三条 乘用人员应文明乘梯,依次上下电梯,不得拥挤。发生火警时,切勿搭乘电梯。电梯运行中如出现故障,监控室应及时通知强弱电工程师及维修保养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第十二章 水电使用与管理第五十四条 大厦的水电管理和维护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制度和规定,厉行节约,注意安全。遇有设备故障、设施损坏,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或水电管理人员联系,以免发生意外。第五十五条 各楼层统一供应开水,使用中应爱护开水器,节约用水。不得在办公室内外使用除电热净水器以外的各种电热器(如微波炉、电水壶、热得快)烧开水。各办公室统一配置空调,禁止擅自使用其他电热器取暖。第五十六条 爱护水电设施。不准私拉电线,禁止擅自安装、改装、加装、拆卸用电设备。第五十七条 下班时各办公室最后离开的人员应关闭电源、空调以及电脑设备等电器开关。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第十三章 LED 显示屏使用与管理第五十八条 10 视频会议室的电子显示屏仅供会议使用,由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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