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3年8月29日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三) 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四)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