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达到施工全过程得到控制,规定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有效的培训,以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二、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室,各工区制定并实施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各部室予以配合三、工作流程1.培训对象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有登高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电工作业,电焊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混凝土施工,防水工程施工,预应力张拉施工的作业,工程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岗位。执行和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领导、部门领导、工区长和工作人员。技术和业务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物资采购员、质检员、试验员、计量员等。工班长和操作人员:工班长和操作人员。2.培训方式: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分区培训和现场培训。3.培训类容(1)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每年培训计划的时间,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发证机关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培训计划由工程部、安质环保部制定并报经理批准。(3)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名称、参加培训单位或部门、培训内容、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