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坐席员考核办法(暂行)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受理、问题立案、任务派遣等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以文明、规范、高效、精确为宗旨,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明确责任,增强坐席员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二、考核对象汝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坐席员(含值班长、派遣员、接线员)。 三、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系统内考核、考评两项内容,综合评定考核分值。 1、系统内考核:利用综合评价系统对坐席员及时受理、立案、派遣、结案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各岗位平均处理案件数量,处理案件低于平均数10%扣10分,低于20%扣20分,低于30%此项考核为0分。由监督考评科对每个受理员按百分制打分。 2、考评:每月初由监督考评科根据坐席员上月工作的综合表现,评定分值,具体办法为在满分100分基础上进行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