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西南大学 2016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及要求时间 具体内容及要求 备注2016 年 3 月日前留学准备:外语水平考试对外联系,获取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 “2016 年申报指南”或“ 2016 年留学项目专栏”,查阅2016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16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我校预选候选人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者参加出国外语水平考试,登陆所申请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网站(或其他渠道)查询了解攻读博士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或硕士生在学术和英语水平等方面的入学要求,按照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取得国外院校的
2、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对外联系渠道如下:登陆 http:/ “项目检索”,通过该签约项目渠道联系。联系时向对方说明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项目。通过学校及各学院或学科或导师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长期合作交流或相关协议的渠道联系。联系前先请与国外有合作交流的教授(或导师)对自己进行推荐,申请时附上推荐信。通过申请人员与上述以外的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的渠道自行联系。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是:(一)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二)我校具有硕士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三)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
3、是: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需提交所在委托或定向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留学证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是: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是: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要求同上)预选候选人对外联系时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学校的校级推荐书。联系人及电话:万老师 68250773。2016 年 3 月 73 月 15 日提交申请材料校内组织评审 获得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的人员(或至少具有明确意向性的邀请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 年国家公派研
4、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于 3 月 7 日联合培养博士生向所在学部(院、所、中心)提交备注栏所列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其它申请人员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学部(院、所、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联合培养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推荐意见,并于 3 月 10 日工作时间将推荐名单排序表、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推荐名单排序表、自评及导师意见表和学部(院、所)的推荐意见表的 word 电子版发送至 ,文件请分别命名为学生姓名+学院+ 自评意见或推荐意见表;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填写校内专家评
5、审意见表,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公示后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申请材料:1. 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2.单位推荐意见表;3. 国内导师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生需提交)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学费证明材料(硕士生项目);6.学习计划(外文);7.国外导师简历;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9.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3.2016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自我评审及导师审核意见表.doc22016 年 3
6、 月153 月 19 日完善申请材料被推荐人按照学部(院)和学校评审专家的意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准备好申请材料。2016 年 3 月204 月 5 日网上报名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学校确定的正式推荐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登陆 http:/ 2016 信息平台使用说明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附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硕士生项目或其他项目。受理单位: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正式申请材料一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正式推荐意见后(如推荐意见有改动,请
7、将其电子材料发送 至 ,文件题目请命名为学生姓名+学院+推荐意见修改),将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于 3 月 2831 日提交至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115 室。请仔细阅读 “2016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或“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中对各项材料的要求,务必按此要求提交信息全面的材料。研究生院只负责本校学生和教师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受理工作;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由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机构通讯录)2016 年 4 月 10日前
8、西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材料,网上签署审核意见,将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 年 4-5 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会议评审、公布录取名单。2016 年 6-7 月攻读博士研究生到人事处师资科签署回校服务协议在研究生院或教务处(本科生)领取录取文件,办理“在读证明”、“同意派出函”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指导下办理护照、签证等派出手续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2016 年 7 月起 参加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当年未派出者应说明原因,导师和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将书面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须按国外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西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二一五年十二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