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沂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乡镇评分表)被考核单位(盖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乡镇自评 县级核查 县级综合评分制度建设 (10 分) 1.建立工作制度 10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章制度汇集成册,补贴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制度张贴上墙的得 10 分,否则相应扣分。 2.信息宣传公开 10全面进行政策宣传,在乡镇范围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的得 2 分;在办公场所公布品目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流程及乡镇咨询投诉电话等的得 5 分,乡镇、村按规定对购机者信息进行公示,有图片存档记录得 3 分。3.受理审核 15及时受理群众购机补贴申请,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否则
2、相应扣分;严格对照购机补贴申请条件审核把关,各项申报资料完整,每缺项 1 次扣 0.5 分。按规定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进行审核,发现 1 起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若造成机具重复补贴,每发现 1 次扣 2 分。4.购机核实 10 认真开展补贴机具核查,按要求对购置机具全部进行核机验机的得 8 分;对需要安装验收的待相关程序完成后进行现场核查的得 2 分。此项根据资料核实,缺项相应扣分。 5.监督检查 5 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补贴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农机主管部门,并能够配合上级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检查记录完整,在位机具与清册一致得 5 分,否则相应扣分。 6.投诉处理
3、 5及时受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面的投诉,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得 3 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记录完整有效的得 1 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得 1 分。 7.补贴系统应用 10 配备专(兼)职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并能够熟练操作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的得 4 分;软件系统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的得 2 分;按时完整准确录入购机信息的得 4 分。 8.档案管理 10 申请补贴机具原始档案资料完整,并能按时交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保管得 6 分,乡镇留存销售确认表、补贴清册备案得 2 分,完整保存最近 3 年补贴有关资料得 2 分,否则相应扣分。 9.材料上报
4、 20 按规定出具初审结算意见并及时报送清册的得 20 分,否则按规定时限每延误 5 天次扣 2 分,报送数量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每少 1 项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重点工作 (90 分) 10.完成绩效目标 5 完成上级农机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补贴实施计划任务。 日常工作 日常工作中出现政策落实不得力、上报材料不及时等行为,视具体情况扣分;补贴工作受到省、市以上部门表彰,并作为典型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或得到县级以上政府为民服务表彰的给予加分。 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在延伸绩效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扣 20 分。 扣分项、加分项及一票否决 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经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 合计 10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