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合理有效的经营与分配机制,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成立若干区域性的事业部,实行事业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成本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效益水平,以期使公司监理业务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得到更广阔的拓展。第二条 规范要求: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编制、统一制度。管理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员服从中央。第三条 事业部是公司下属的二级建制单位,受公司领导和管理。事业部是以区域(详细划分情况见附件2事业部布局)为中心,实行独立自主经营的业务单位,公司下达年度经营指标,年底进行绩效考核。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决定、指示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第二章 事业部人事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 事业部负责人应为区域人脉关系好,责任心强、经营或监理业务熟练、有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与公司签订事业部运作协议,并经总经理任命。任命前与公司签订事业部经营管理协议(附件3)。事业部筹备期限为1年。第五条 事业部负责人受公司委托组建事业部,确定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相应人员及办公设备,开展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