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咨询/再生活性炭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再生活性炭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一、 组织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一)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到现场调查,可进一步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作出是否投标,确定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招标人应主动向潜在投标人介绍所有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对影响工程施工的现场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包括经济、地理、地质、气候、法律环境等情况,对工程项目一般应至少了解下列内容:(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管线设置情况;(3)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4)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等;(5)现场的环境,如交通、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6)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如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工棚,堆放材料的库房以及上述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