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兴粮 201820 号关于印发2018 年至 2020 年兴安县粮食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 知各局属国有粮食企业、各股(室):现将2018 年至 2020 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兴安县粮食局2018 年 4 月 25 日 兴 安 县 粮 食 局 办 公 室 2018 年 4 月 25 日 印 22018 年至 2020 年兴安县粮食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中纪委统一部署和兴安县2018 年至
2、 2020 年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 2018 年至 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 、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别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 觉 悟,紧紧盯住粮食产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标本兼治构建粮食产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
3、粮食产业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粮食产业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为确保到2020 年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提供作风和纪律保证。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县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县委、政府、市粮食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粮食 3产业扶贫领域在政策落地、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既要紧盯重要领域和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又要瞄准粮食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二)坚持精准监督。精准把握自治区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实施精准监督,确保粮食 产业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三)坚持
4、深入群众与加强指导相结合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种粮农户、深入实际,到种粮农户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鼓励群众积极主动揭露身边的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局机关要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局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坚持抓常抓长。专项治理从 2018 年开始,一直推进到2020 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在这 3 年时间内,要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一刻也不放松。绝不能搞治理时长时短、惩处时紧时松,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围绕专项治理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抓,将压实“两
5、个责任” 贯 穿始终。2020 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专项治理成效巩固。(五)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粮食产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查处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推动粮食产业扶贫领域涉及的的县财政、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农发行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各司其职、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4三、治理重点围绕推动县粮食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总体部署,着力整治和解决 4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着力整治和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围绕全县粮食系统落实专项治理主体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在贯彻党的十
6、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以及县委、县纪委监委、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等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二)着力整治和解决监管责任缺失问题。围绕粮食产业扶贫领域的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在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监管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
7、庇等问题。(三)着力整治和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围绕粮食产业扶贫领域干部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问题。(四)着力整治和解决违纪和贪腐问题。严格按照每年度自治区发布的对我区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着力加强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资金落实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严厉打击“打白条” 、压级压价等行为, 5严肃查处“小官大贪 ”、侵吞挪用等问题 ;持续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零容忍” 态 度严肃查处 各类违法腐败案件,真正把 纪律和规矩在全市粮食系统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构建不敢腐的体制机
8、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工作措施根据粮食收购季节性、阶段性的工作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着力强化以下 3 大项 16 小项措施。(一)做好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严格年度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计划任务数的审核报送。责任单位:调控股。工作要求:每年 3 月前,做好调查摸底,与各局属国有粮食企业充分沟通,严格申报条件和标准,对往年完成不了下达任务数、粮源不足、操作不规范、收购任务量小的企业,予以调减计划任务数。2.围绕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计划任务、资金发放管理等情况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单位:由调控股牵头,政秘人事股、监督检查股、财务股配合。工作要求:各责任股室于每年 1-
9、4 月集中对上年度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粮食系统自查发现的个性问题立即整改,对深层次、普遍性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建章立制,加以解决,并于每年 4 月 20 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委。3.对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6责任单位:由调控股牵头,监督检查股、财务股、政秘人事股配合。工作要求:每年 6 月前,对直补订单粮食收购的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的详实资料,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讨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政务信息的形式上报,为上级在出台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等决策时提供依据。4.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
10、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责任单位:政秘人事股。工作要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自治区下达年度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后(每年的 6-7 月份),以年度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产业扶贫为主要内容,出一期宣传板报、上一堂廉政党课、观看一次教育专题片、开展一次周五党日+活动、印发一封致党员干部的公开信,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强大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5.加强对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 ”,提高宣传实效。责任单位:由局调控股牵头、政秘人事股配合。工作要求:以局微信公众号为宣传主体、灵渠资讯等媒体为辅,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宣传标语、横幅、公告栏、惠民手册等,开展多种形
11、式的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和解读活动,积极宣传有关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上级要求每季度及时报送宣传工作开展情况。6.做好粮食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 7责任单位:由调控股牵头,监督检查股、财务管理股、政秘人事股配合。工作要求:每年 6-7 月份前,对各公司的宣传发动、实施方案制定、计划任务分解、仓容等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7.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各公司要将直补订单粮食政策、资金、签订订单计划的农户和新型农业主体等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确保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由调控股牵头,监督检查股、财务管理股、政秘人事股配合。工作要求:通
12、过网站、标语、公开专栏等公开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8.建立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信访举报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责任单位:政秘人事股。工作要求:2018 年 4 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栏、纪检监 察专栏、在线咨询专栏,办公地点、受理方式。(二)加强事中的监督检查9.对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责任单位:由局调控股牵头,局监督检查股、财务股、政秘人事股配合。 8工作要求:局有关股室要结合粮食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粮食收购进展情况,组成检查组深入各收购点进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内要将检查的方案、
13、总结、问题清单等资料收集汇总后上报县纪委监委、市粮食局,发现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10.加强线索移交工作。在监督检查、审计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单位:政秘人事股。工作要求:按照直补订单粮食收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和处置台账,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11.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实施细则(试行) ,抓早抓小,切实增强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政秘人事股。工作要求:在开展工作中发现问题需要采取“第一种形态” 进
14、行提醒约谈等时,政秘人事股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由局主要领导视情进行处置;政秘人事股按要求每月、每季度及时报送开展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运用“第一种形态” 情况。12.开展常态化、机动式、“杀回马枪” 式暗访,加大各公司的暗访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查处问责。 9责任单位:由局监督检查股牵头,局调控股、财务股、政秘人事股配合。工作要求:每年组织暗访活动不少于 2 次,暗访采取直接到粮食收购点收粮现场、到售粮农户家中或通过电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三)加大事后的核查力度13.对年度直补订单粮食收购的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对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有违规操作、资金拨付到位等情况进
15、行核查。同时加强对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资金使用及结算的跟踪检查,做到全方位监督核查,核查的资金要达到 80%,涉及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要实现核查“全覆盖” 。责任单位:由监督检查股牵头,调控股、财务股、政秘人事股配合。工作要求:每年 12 月 31 日前,对本年度全县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执行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不力、变通走样、不规范的进行问责;对违反有关粮食收购资金管理规定的要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14.做好年度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情况的总结、通报等工作。责任单位:由政秘人事股牵头,调控股、监督检查股、财务股配合。工作要求:每年 12 月 31 日前,认真总结年度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和
16、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原因和症结,探索解决问题和不足的办法,将年度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情 10况进行通报,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15.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县粮食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局机关有关股室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并邀请县纪委驻交通局纪检组派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由政秘人事股牵头,调控股、监督检查股、财务股配合。工作要求:每年分别于粮食收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例会,每次例会结束后 30 日内对贯彻落实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6.深入分析粮食产业扶贫领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作风、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堵塞漏洞。责任单位:由政秘人事股牵头,局调控股、监督检查股、财务股配合。工作要求:每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调研指导不少于 2 次,查找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建立健全完善制度。五、工作保障(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县粮食系统要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 ”,坚决落 实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