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明确信息安全责任,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二条 由单位主管信息化工作和保密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与信息安全相关的各部门负责人,成立信息安全领导机构,统筹管理信息安全相关工作。第三条 信息安全领导机构下设政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分级)保护工作、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6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信息安全各领域相关工作。第四条 成立信息安全领导机构,完成以下岗位和成员的设置。信息安全领导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五条 成立政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完成以下岗位和成员的设置。政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第六条 成立互联网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完成以下岗位和成员的设置。互联网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七条 成立内网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完成以下岗位和成员的设置。内网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第八条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