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为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交安字【2011】4号转发吕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结合本公司特点和任务,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保证覆盖面达到100%。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列出清单,及时报安全部。按照事故隐患分类登记并制定切实治理措施。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二、突出重点,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半月排查报告制,狠抓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