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昌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16-31(FW) 采购单位: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盖章)集中采购机构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日 期: 2016 年 月 2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 采购需求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其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招 标 公 告项目编号:2016-31(FW)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新昌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项目(一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具体内容为:新昌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建设,主要包括:不动产登
2、记平台、房、地数据标准化转换,无图宗地内业上图补建等内容。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 190 万元。2、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要求;(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 特别说明: (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编号。(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发票。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月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一)(新昌县大道东路 668 号
3、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6、开标时间、地点4时间: 2016 年 月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一) (新昌县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7、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5-86230496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邵女士 陈女士,电话:0575-86229191,传真:0575862292278、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站 http:/ http:/ 年 月 日5第一章 采购需求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决策部署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
4、省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645 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628 号) 、 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土资函201664 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绍兴市新昌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及数据整合项目(一期)项目。本项目建设是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总体建设的一部分,是为了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够顺利实施必须做的一步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全面实施奠定一定的工作基础。2、项目建设内容开发新昌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功能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建
5、设满足新昌县及上级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基础管理系统、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汇交与监管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含公众服务平台)等功能。2.1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基础管理系统分级权限管理实现根据不同级别用户的职权来分配和调整用户权限,确保各类用户权限的分级配置。由于不动产登记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等,需要建设完善的权限管理体系,确保对不同角色的用户所做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管,保障信息安全。统一认证管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用户各业务应用系统的统一登录,登录一次即可操作权限范围内的所有系统,满足“一次登录,多点访问”要求。统一界面管理实
6、现统一系统入口,统一操作界面。统一工作流统一工作流,实现业务表单、人员权限的统一配置,满足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6日志管理对平台内所有系统进行统一的日志管理,记录用户登录、访问操作等信息。桌面管理支持用户根据工作需要、个人喜好,对平台桌面和显示风格进行自定义。配置管理提供可视化界面支持工作流的用户自定义设计,行政县划等常用数据字典的用户自定义配置。统计分析可根据不同的统计分析条件或统计分析类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以报表、饼状图、柱状图、折线图等图、表、文字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综合查询支持查询一个或一类不动产单元,显示与该不动产单元相关的登记、登记薄、档案及历史关联关系等。运维管理支持提供可视化界面
7、进行系统参数配置、菜单设置、业务定制、图形设置等,满足系统运行和维护要求。其它辅助功能支持指纹登陆、身份证读卡器、二维码、图像采集等辅助功能,提高工作效率。2.2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管理系统在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功能版)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开发满足绍兴市新昌县要求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管理系统,该功能模块实现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并建立与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软件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管理之间的关系。调查成果管理支持不动产空间数据的获取,根据测量面积的大小分两类。一是初始建库和大面积更新时,采用全县域测量,全部更新的模式;二是日常更新时,支持数据下载或接收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软件上传
8、的权籍调查数据,采用数据下载、数据上传、数据检查、成果报告生成、数据入库的流水线工作模式实现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日常更新和维护。不动产单元管理不动产登记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该模块支持不动产单元建立、不动产单元编码、编码唯一性检查、新老编码关联等功能,实现不动产单元统一管理。图形数据管理支持不动产权籍调查图属数据关联、数据格式转换、坐标系转换、图形变更等功能,实现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统一管理。楼盘表管理7能够依据房产项目测绘数据,建立宗地图形与自然幢图形之间的空间关系;能够通过开发项目报批图件、预售许可证、房产实测图件等资料建立宗地、自然幢和门牌号的对应关系;能够
9、在宗地、自然幢的基础上,加工处理对应的户、地址坐落和平面图实测资料,形成带有地址坐落、房产平面图的户数据表;最终能够形成内容完整、关系一致、地楼房一体的楼盘表。楼盘表能显示不动产登记的状态和登记的类型。权籍调查前置根据业务实际需求,提供权籍调查前置的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在业务流程受理前,先行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再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成果输入输出支持常用格式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导入以及不动产权籍图、相关表单输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授权委托书、权源资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宗海图、房产分户图等文字、表格
10、、图件成果。不动产权籍图包括各类不动产单元图(主要包括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图件。不动产相关表单包括调查表、核查表、申请表等。信息查询支持不同条件、不同类型、不同范围的图属互查、历史回溯查询和划定范围查询等。2.3 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在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功能版)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开发满足绍兴市新昌县要求的登记业务系统,该模块实现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全流程管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系统功能在业务上覆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的所有不动产类型的各种登记类型,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流程化管理支持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11、的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登簿、缮证、发证等所有环节的流程化办理和操作,实现在相同的办公平台环境里,基于同一个业务平台界面,实现信息和数据相互流转处理操作,达到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公周期的目的。登记簿管理支持不动产登记簿电子化管理,采用二维码等防伪加密措施,能够对不动产电子登记簿加盖电子签章,对已办结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簿册内容锁定,不能修改;实现电子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自动生成,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8加强不动产电子登记簿安全性管理,不动产登记薄数据库实行分库管理,数据单向、增量变化,能方便实现异地备份,实时更新,不动产登记簿的变更严格按规范,并有操作记录。图属一体化管理需要建立属性、图形、操作记
12、录之间的关联关系,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能够实现图属互查,并查询到对应的操作记录。同时需要建立并管理不动产登记的历史关系,能够在系统中实现对历史关系进行追溯,查看相关的图形、属性等信息。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监管系统数据交互支持记载不动产登记薄的同时将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报到不动产登记信息汇交与监管系统,接收不动产登记信息汇交与监管系统发出的监管信息。申请配号支持记载不动产登记薄的同时向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信息汇交与监管系统申请并获取浙江省编号,支持应急模式下配号的手动录入和校验。信息查询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内容和日常管理需要,支持对不动产属性信息、不动产图形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件的查询。可根据不同查
13、询条件查询项目信息、证书信息、登记簿信息、图形信息、权利人信息、历史关系等,支持不同条件、不同类型的图属互查、办件状态查询、一键查询和自定义查询等。查询结果以列表形式展示,支持查看对应的详细信息。建设新昌县不动产登记公众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网上办事、咨询投诉、便民服务等一系列公众服务功能。应急保障处理主要针对服务器、数据库、系统 WEB 应用服务器、网络等出现异常而无法办理和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的应急保障处理。该模块部署的服务器和网络与正常办理的系统采用分散部署的方式,确保极端情况下的业务办理需要,同时能和主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确保两者数据的一致性。2.4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
14、为了能够满足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统一管理,本次项目需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系统,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自动归档、档案电子化、档案借阅、档案查询等功能模块,同时,建立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之间的关联,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统一存储、统一管理和统一应用。2.5 房产数据标准化分析转换承担原有全县范围内原有的存量房产登记属性、图形和电子档案数据分析,并完成房产登记数据标准化处理、迁移和入库工作,满足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的需要。2.6 土地数据标准化分析转换9承担原有全县范围的土地登记属性、图形和电子档案数据分析,并完成土地登记数据标准化处理、迁移和入库工作,满足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
15、的需要。2.7 房、地数据预关联对全县存量的商品房房产与土地登记数据,根据关键性字段匹配,实现房、地数据的预关联,以提高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的效率,为全面房、地数据整合工作打好基础。2.8 无图宗地内业上图补建本任务主要是对城区范围内无图形宗地的证书进行上图挂接入库,实现图、属一体化,满足图、属互查的需求,达到“以图管地”的目标,有力避免重复发证、权属界线交叉的现象,更好地服务于不动产登记日常发证。具体处理要求:在项目实施开展前,首先必须对采购人正在运行的土地登记数据库进行无图宗地证书分析,列出详细清单;对采购人的档案扫描件建库情况进行调研,对于未档案电子化建库的需采购人先行组织、安排;对列
16、出的清单逐一进行查阅电子档案,根据档案中的宗地图、数据库中的地形图,确定证书的所属宗地,并记录宗地的地籍号,形成图、属关系对照表,对于无法确定的图形宗地,形成遗留问题清单,由采购人负责收集图形宗地;图属关系对照表需在采购人已核准的前提下形成,然后由作业单位进行自检、他检、总检等一系列检查,检查无误后再由采购人进行抽查,形成图属挂接入库报告;最后根据图、属关系对照表,作业单位对土地登记数据库进行更新入库,同时对于收集到的图形宗地进行加工、入库。2.9 相关系统接口开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与房产交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
17、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具体接口开发包括:(1)与住建部门房产交易系统的信息互通接口开发。(2)承担原有土地、房产前端采集软件的接口开发,确保房、地测绘成果的更新入库。(3)与省国土资源厅监管系统、配号系统接口开发,并能将增量数据主动推送到省级不动产平台。2.10 不动产登记档案扫描建库完成约 12 万页的档案扫描建库及属性录入工作,且成果要满足不动产登记平台的要求。2.11 房、地数据预关联对全县存量的商品房房产与土地登记数据,根据关键性字段匹配,实现房、地数据的预关联,以提高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的效率,为全面房、地数据10整合工作打好基础。2.12 系统上线过渡期的技术支撑服务过渡期技术人员现
18、场支撑服务(包括系统客户端部署、技术培训、模拟运行、系统操作等服务,并提供人员现场技术支撑来重点保障上线过渡阶段窗口正常运转) 。2.13 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下放需要在新昌县 15 个所安装部署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及系统的培训和维护工作,并对 15 个所的权限范围进行调整和划分。3、遵循的技术标准及要求3.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6 号);3.2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25 号);3.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41 号);3.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
19、103 号)3.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簿证及相关工作表单样式(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34 号);3.6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函201664 号);3.7浙江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浙土资函201638 号);3.8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49 号);3.9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规范(试行);3.10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试行);3.11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试行);3.12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业务网改造方案;3.13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88);3.14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T 8566-88);3.15计算机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 9385-88);3.16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T 9386-88);3.17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使用指南(GB/T 16260-